全省集成电路产业有了税收优惠“新红包”
近日,记者从省税务部门获悉,根据国家的统一部署,新的支持集成电路产业发展税收政策开始在安徽落地实施,新的政策将有利于推动合肥乃至全省的国产半导体企业轻装上阵,减少财务压力加快发展。
可享受所得税“两免三减半”优惠
根据税收新政要求,2018年1月1日后投资新设的集成电路线宽小于130纳米,且经营期在10年以上的集成电路生产企业或项目,第一年至第二年免征企业所得税,第三年至第五年按照25%的法定税率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,并享受至期满为止。
2018年1月1日后投资新设的集成电路线宽小于65纳米或投资额超过150亿元,且经营期在15年以上的集成电路生产企业或项目,第一年至第五年免征企业所得税,第六年至第十年按照25%的法定税率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,并享受至期满为止。
省税务部门的工作人员举例,比如某集成电路生产企业在2018年3月投资新设的集成电路线宽为100纳米,且经营期在10年以上。若2018年当年获利,从2018年开始就可享受企业所得税“两免三减半”优惠。如2018年亏损,2019年才获利,就从2019年开始享受企业所得税优惠。其中,减半优惠是按照25%的法定税率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。
鼓励企业持续加强研发
业内人士指出,对于不断追赶并超越全球先进制造工艺的国内企业来说,遇到的最常见的问题是历尽千辛万苦终于实现量产,却发现竞争对手的设备折旧已经提完,从而承担巨大的价格压力。半导体产业链其他环节如设计、封测、材料、设备已有相应的减税政策,本次税收优惠政策专门针对集成电路生产企业。
新的减免税政策有望显著缓解国内集成电路企业的财务压力,鼓励企业持续加强研发活动,不断提高研发能力。比如,合肥正致力于打造国内最大集成电路生产基地,吸引了一批“航母级”企业前来投资发展,新的税收优惠政策将有利于推动类似这些国产半导体企业加快发展。
不过,需要注意的是,对于按照集成电路生产企业享受优惠的,优惠期自企业获利年度起计算;对于按照集成电路生产项目享受优惠的,优惠期自项目取得第一笔生产经营收入所属纳税年度起计算。
合肥晚报 ZAKER合肥记者 吴奇